服務使用條款修訂通知
- 條款修訂日期
- 2026-11-15
- 公告開始日期
- 2026-10-11
- 既有會員個別生效日期
- 於應用程式內同意之日起 1 個月後
修訂原因摘要
為說明 AI 服務、釐清使用者安全(危機情況)程序、調整服務性質與責任範圍,並明確規範依會員個別適用的程序,共修訂及新增 11 項條款。因包含可能對會員不利的內容,將於修訂日前30日起在網站公告,亦將於應用程式內提供通知。
適用時間
既有會員將於應用程式內收到修訂內容說明及明確同意的請求。修訂條款自各會員同意之日起1個月後對該會員生效;在此之前仍適用原條款。未回應同意請求不視為同意。應用程式內的同意程序將同時告知同意日期及預定生效日期。
修訂對照表
| 條款 | 修訂前 | 修訂後 | 原因 |
|---|---|---|---|
| 第3條第3至6項(條款修訂程序) | 未於固定生效日前表示拒絕,即視為同意,並自該日起一併適用全體會員。 | 對既有會員要求於應用程式內明確同意;未回應不視為同意。各會員於同意日起1個月後適用修訂條款,在此之前仍適用原條款。透過網站及應用程式首頁提供整體公告。 | 釐清個別會員的同意及生效時間,並調整公告方式。 |
| 第2條第1款(定義) | 使用「情緒關懷諮詢」等諮詢用語。 | 改為「情緒對話支援」,並明確說明「AI 諮詢師」等功能名稱不代表專業心理或醫療服務。 | 避免誤解服務性質。 |
| 第9條第2項(會員義務) | 僅規範一般禁止行為。 | 新增禁止以傷害生命、身體為目的使用服務,以及企圖繞過 AI 安全措施的行為。 | 保障使用者安全。 |
| 第9條之2(新增)危機情況指引 | 無此條款。 | 提供自殺防治諮詢專線(韓國109)等資訊。危機跡象偵測及應對為本公司的權限及措施,不代表持續監控義務。緊急情況下得向有關機關提供必要的最少資訊。 | 明確規範危機應對程序。 |
| 第10條之2(新增)AI 服務說明 | 無此條款。 | 明確說明內容由生成式 AI 產生,並告知其限制。 | 回應 AI 服務告知義務。 |
| 第12條之2(新增)服務性質 | 無此條款。 | 將服務定義為供參考的文化內容。即使 AI 以肯定語氣回答,也不保證內容屬實;刪除請求最多可能需24小時才會生效。 | 使使用者的期待與服務相符。 |
| 第13條第2項(著作權及授權) | 未載明個人資料處理方式及授權終止時間。 | 明確說明個人資料依隱私權政策處理,資料刪除或會員註銷帳號時,相關授權亦終止。 | 釐清權利終止時間。 |
| 第16條第1項(使用限制) | 處分時所持商品的處理方式不明確。 | 明確說明限制使用時,免費商品失效,付費及訂閱商品依退款政策辦理。 | 明確規範退款標準。 |
| 第19條第6項(內容性質) | 未載明心理及精神健康方面的限制。 | 明確說明內容不構成心理或精神健康建議,且不能取代專業諮詢。 | 避免誤解及過度依賴。 |
| 第19條第9項、第26條第3項(責任) | 就爭議「不負任何責任」(全面免責)。 | 原則上不負責任,但本公司具有故意或過失時除外。 | 排除依韓國條款規制法可能無效的全面免責條款(對會員有利)。 |
| 第17條第1項、第5項(使用契約的終止) | 隨時立即處理終止申請,無寬限期及訂閱相關規定。 | 商店訂閱有效期間限制註銷帳號,並明確說明註銷帳號不會取消商店訂閱。新增申請註銷帳號後30日寬限期內再次登入即可恢復帳號的規定。 | 防止註銷帳號後訂閱持續扣款的爭議,並反映實際作業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