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juping App 圖示Sajuping服務使用條款

服務使用條款

Sajuping 服務使用條款

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範會員與 OneTherapy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之間,就人工智慧(AI)八字命理與運勢平台 Sajuping 及其相關各項服務之使用所需的事項。

第2條(定義)

本條款使用的用語定義如下。

  1. 「服務」係指不受使用裝置(含電腦、行動裝置等各類有線及無線設備)限制,讓會員與 AI(以下稱「AI 諮詢師」或「AI」)對話,享受八字解讀、情緒對話支援、運勢報告等功能的 Sajuping 平台,以及透過 Sajuping 可使用的各項服務。但服務及本條款中使用的「AI 諮詢師」、「諮詢」、「情緒關懷」等用語,僅為方便理解功能的名稱,不表示提供相關法令所定的精神健康諮詢、心理治療、醫療行為或相當的專業服務。
  2. 「會員」係指連線至服務,依本條款與本公司締結使用契約,並使用本公司所提供「服務」之年滿14歲的客戶。
  3. 「帳號資訊」係指會員向本公司提供的八字資料、個人檔案等資訊,以及服務使用資訊等的統稱。
  4. 「內容」係指服務提供給會員的各類資料(不論形式,包含文字、圖片、音訊、影片等電子資料及伴隨服務提供的一切資料;以下同),以及會員提交至服務的各類資料。
  5. 「Ping」係指會員使用八字解讀、諮詢、報告等內容時扣除的數位使用點數。Ping 會隨時間自動補充,也可透過付費儲值或本公司指定的獎勵取得。
  6. 「持有上限」係指 Ping 自然補充的上限。自然補充僅進行至持有上限為止,而透過購買、獎勵等取得的 Ping 可超過該上限持有。持有數量超過上限時,僅暫停自然補充,已持有的 Ping 不會因此失效或被扣除。持有上限及補充週期可能依訂閱方案而異,並依營運政策規定辦理。
  7. 「訂閱服務」係指透過 Apple App Store 及 Google Play Store 應用程式內購,以每1個月為單位自動續訂的付費服務。

第3條(條款的公布及修訂)

  1. 本公司將於服務網頁及應用程式內公告、首頁等處公布本條款,使會員能方便查閱。
  2. 本公司得於必要時,在不違反相關法令的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3. 本公司修訂本條款時,將載明修訂日期、修訂理由、主要內容及依會員個別適用的方式,並依第1項的方式連同現行條款,自修訂日前7日起公告。但對會員不利的修訂,將自修訂日前30日起公告。
  4. 對既有會員適用修訂條款時,本公司將於應用程式內要求明確同意。修訂條款自該會員同意之日起1個月後適用,在此之前仍適用原條款。會員未回應同意請求時,不視為同意。本公司將於同意程序中同時告知會員的同意日期及預定生效日期。
  5. 對修訂條款表示拒絕的會員,可選擇終止使用契約或註銷帳號。如有無法適用原條款的特殊情況,本公司得終止使用契約。
  6. 原則上,本條款對既有會員自第4項所定的個別生效日起適用,對修訂日後註冊的會員則自註冊時同意之日起適用,均至會員註銷帳號時為止。但部分條款於會員註銷帳號後仍可能繼續有效。

第4條(條款的解釋)

  1. 本公司得於本條款之外另訂說明及營運政策等;其內容與本條款牴觸時,在不對會員不利的範圍內,優先適用個別說明及營運政策等。如營運政策以對會員不利的方式變更本條款內容,應依第3條的條款修訂程序辦理。
  2. 本條款未規定的事項或其解釋,依營運政策、使用說明及相關法令辦理。

第5條(使用契約的締結)

  1. 欲成為會員者(以下稱「申請人」)同意本條款內容,並依本公司指定的程序完成註冊申請後,經本公司同意該申請,即成立使用契約。
  2. 為改善服務而進行 Beta 測試期間,為維持會員人數規模,註冊申請的核准可能延後或不予受理。
  3. 除本條第2項外,申請人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不予同意;註冊後如確認有下列情形,本公司亦得撤銷同意或終止使用契約。
    • 申請人曾依本條款喪失會員資格
    • 冒用他人個人資料或名義
    • 填寫或提供虛假、錯誤資訊,或未填寫本公司要求的內容
    • 因可歸責於申請人的事由而無法核准,或以違反本條款各項規定的方式申請
    • 申請註冊時未滿14歲
  4. 使用契約的成立時間,以本公司於申請程序中顯示註冊完成之時為準。
  5. 未締結使用契約者(非會員)欲使用服務時,本公司得提供服務。但此時,該非會員視為已在非會員使用所需範圍內同意本條款。

第6條(個人資料的保護)

本公司依韓國《資訊通信網路使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致力保護會員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的保護及利用,適用相關法令及本公司的隱私權政策。但連結至非本公司製作的頁面等情況,不適用本公司的隱私權政策。

第7條(對會員的通知)

  1. 本公司對會員進行通知時,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得透過服務內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應用程式推播、電話號碼等方式進行。
  2. 對全體會員的通知,本公司得於服務網頁或應用程式首頁公告7日以上,以取代第1項的個別通知。

第8條(本公司的義務)

  1. 本公司遵守相關法令及本條款,並盡最大努力持續、穩定地提供服務。
  2. 本公司遵守人工智慧倫理,致力提供適當的人工智慧服務。
  3. 本公司應建立保護個人資料的安全系統,使會員能安全使用服務,並公布及遵守「隱私權政策」。
  4. 本公司主管及員工不得向會員本人以外的第三人洩漏或散布與服務提供相關的會員個人資料;違反時得構成解除職務的事由。
  5. 本公司認為會員就服務使用提出的意見或申訴合理時,應予處理,並得透過服務首頁、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會員傳達處理過程及結果。
  6. 本公司就使用契約締結、契約事項變更及終止等與會員間的契約程序及內容,盡力提供便利。

第9條(會員的義務)

  1. 會員應遵守相關法令、本條款、營運政策、使用說明、服務公告及本公司通知的注意事項等,且不得從事妨礙本公司業務的行為。
  2. 會員應致力以符合人工智慧倫理的方式使用服務。尤其下列行為會妨礙本公司業務並違反本服務宗旨,故嚴格禁止。
    • 未經授權輸入他人的八字資料,企圖散布虛假資訊或誹謗
    • 利用繞過安全措施等人工智慧技術漏洞,追求明顯違法或嚴重違反倫理的目的
    • 為實施、助長或教唆危害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的行為(自傷、自殺、傷害他人等)而使用服務,或為此目的繞過安全措施
  3. 會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 違反本條款、服務營運政策、公告等的行為
    • 以異常方式使用服務、駭客攻擊或使用類似程式,致使正常營運困難
    • 透過逆向工程、反編譯、反組譯及其他任何加工行為,複製、拆解、模仿或變更服務
    • 將服務提供的回覆文字及八字解讀結果加工,擅自作為訓練資料使用
    • 散布關於服務的不實資訊或妨礙業務
    • 擅自變更本公司公布的資訊
    • 侵害本公司及其他第三人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 向服務輸入猥褻、暴力訊息或其他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資訊
    • 未經本公司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服務
    • 冒用他人資訊,或向他人提供帳號、取得他人提供的帳號
    • 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透過代理程式、指令碼、爬蟲、自動化工具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存取服務,或造成伺服器負載
    • 未經本公司事先核准,於會員之間交易已購買的付費服務商品(Ping 等)
    • 其他違反現行法令的行為
  4. 違反上述規定的會員,得依第16條受到處分,並可能另負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
  5. 本公司為確認是否違反本條規定,要求會員提供資料或說明事實時,會員應誠實配合。

第9條之2(危機情況指引及本公司的措施)

  1. 會員如判斷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體有迫切危險(包括自殺、自傷風險、遭受暴力等),不應依賴本服務,應立即尋求相關機關及專業人員協助,例如韓國自殺防治諮詢專線(109)、精神健康諮詢專線(1577-0199)、警察(112)、消防及緊急醫療(119)。本服務不是緊急應對工具,也不提供危機介入或緊急救援功能。
  2. 本公司如在會員輸入內容等發現危機跡象,或判斷有相關疑慮,得採取顯示專業機構指引、停止相關對話、限制特定功能或服務使用等必要措施。但此等措施屬於本公司的權限,不表示本公司負有持續偵測、監控或介入會員危機情況的義務。基於人工智慧技術的特性,危機跡象可能未被偵測或判斷不正確。
  3. 如認定會員或第三人的生命、身體有迫切危險,本公司得在相關法令允許的範圍內,向偵查機關、緊急醫療機構等有關機關提供必要的最少資訊。
  4. 本公司將配合有關機關依韓國《自殺預防及生命尊重文化營造法》等相關法令提出的請求。

第10條(服務的提供)

  1. 本公司使依第5條完成使用契約締結的會員得立即使用服務。但部分服務得依本公司需要,自指定日期開始提供。
  2. 本公司提供的主要服務如下。
    • AI 八字諮詢:以生辰八字為基礎的 AI 解讀及對話式諮詢
    • 運勢報告:每日、每月及每年的運勢分析
    • 合盤分析:人際關係及戀愛契合度解讀
    • 語音對話:與 AI 進行即時語音諮詢
    • 深度諮詢:透過多階段提問提供深入分析報告
    • 本公司另行開發或透過合作提供的其他服務
  3. 原則上,服務全年無休,每日24小時提供。但有下列任一情況時,得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 系統定期維護、伺服器擴充或更換、網路不穩定等系統營運所需情況
    • 因其他公司的服務故障、停電、服務設備故障等,無法正常提供服務
    • 發生戰爭、事變、天然災害或相當的國家緊急狀態等本公司無法控制的情況
  4. 本公司得於提供服務所需時進行定期維護,維護時間依服務畫面公告為準。

第10條之2(人工智慧服務的告知)

  1. 本公司透過服務提供的八字解讀、對話回覆、運勢及合盤報告、語音回覆、圖片(護身符等)內容,全部或部分為生成式人工智慧產生的結果。本公司透過本條款及服務畫面,事先告知會員正在使用人工智慧服務。
  2. 本公司得依相關法令,在服務畫面、產出內容本身或附加資訊等處,標示該結果由人工智慧產生。
  3. 會員使用服務時,應知悉其互動對象為人工智慧,而非真人。

第11條(服務的變更)

  1. 本公司得為穩定提供服務,變更服務內容、營運及技術事項等。
  2. 變更服務時,本公司將載明變更內容及生效日期,事先公告。但涉及會員權利、義務或服務使用的實質事項變更,將自生效日前7日起公告;對會員不利的變更,將自生效日前30日起公告。
  3. 本公司得因政策及營運需要,修改、停止或變更部分或全部免費或付費服務;除相關法律另有特別規定外,不另行補償會員。
  4. 會員不同意服務變更時,可向本公司表示拒絕並終止使用契約。

第12條(內容的使用及責任)

  1. 本公司得利用會員的個人資料,提供適合會員的個人化內容。
  2. 服務內容由人工智慧演算法提供,本公司不對其真實性、正確性等負責或提供保證。
  3. 擅自使用內容而產生的損失或其他問題,完全由會員依其個人判斷承擔責任,本公司不負責任。
  4. 會員不得擅自將本服務中屬於本公司或第三人的內容,用於商業或其他個人利益目的。
  5. 會員擅自盜用本服務中屬於本公司或第三人的內容,致使本公司受損時,應依法律程序賠償。

第12條之2(服務的性質及限制)

  1. 服務提供的內容為以傳統命理學及文化解讀為基礎的參考資訊及文化、娛樂內容,不會確定、預測或保證會員的未來。
  2. 即使人工智慧使用肯定或斷言的表達方式,也不保證相關內容真實或會實現;對相同或類似問題,回覆內容亦可能不同。
  3. 會員作出涉及健康、法律、財產、職涯、人際關係等重要決策時,不應將服務內容作為唯一或主要依據,並應於必要時尋求相關領域專業人員的建議。
  4. 會員要求刪除對話紀錄或服務中的記憶資訊時,因系統處理及快取更新等因素,實際生效最多可能需24小時;在此期間,刪除前的資訊仍可能部分反映於回覆中。

第13條(著作權及授權)

  1. 會員向本服務提交內容(八字資料、提示詞等)時,該內容的一切責任及權利歸屬會員。
  2. 會員提交內容時,保留其既有權利,並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授予本公司非專屬、永久、全球性、免權利金、已全額付清、可轉讓、可再授權且不可撤銷的授權,得以儲存、複製、修改、公布、傳輸、提供、銷售等方式利用該內容。但會員提交內容中屬於個人資料的資訊,其處理優先適用相關法令及本公司的隱私權政策;因會員註銷帳號或刪除請求而刪除該資訊時,本項授權亦於該範圍內終止。
  3. 本公司不對會員撰寫的內容,或 AI 與會員互動所產生的內容負責。
  4. 會員依本條款使用服務建立個人對話工作階段及八字個人檔案時,就會員與本公司的關係而言,該資訊的權利由會員享有。
  5. 會員於服務內與 AI 對話時,享有使用該 AI 產出內容(解讀報告等)的權利,但不包括本公司引擎本身及其他內容。

第14條(資訊的提供及廣告的刊登)

  1. 本公司得透過 Sajuping 應用程式推播通知、電子郵件、簡訊等方式,向會員提供其使用服務時可能需要的各項資訊。
  2. 會員同意接收本條第1項所述與服務相關的必要資訊。但會員可隨時透過應用程式內的通知設定拒絕接收通知。營利目的之廣告資訊傳送,將另行取得行銷訊息接收同意,並與本條的同意區分。
  3. 儘管有本條第2項但書規定,對於公告等會員必須知悉的服務相關事項,本公司得不受會員是否同意的限制,透過服務畫面、彈出視窗、推播通知、電子郵件、簡訊等方式提供。
  4. 會員參與服務中刊登或透過服務進行的廣告主促銷活動,或與廣告主聯繫、交易所產生的損失及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15條(服務相關權利的歸屬)

  1. 服務的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所有。
  2. 本公司僅授予會員依本公司訂定的使用條件使用服務等的權利,會員不得轉讓、出售、提供擔保或進行其他處分。

第16條(使用限制)

  1. 會員以違法、違反倫理或不道德的方式濫用服務時,本公司得限制該會員使用服務。此時,本公司免費提供的商品(自然補充 Ping、獎勵 Ping 等)不另行補償或退款。但會員付費儲值的 Ping 及訂閱服務未使用部分,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退款政策處理。
  2. 會員得依本公司訂定的程序,對本條所定使用限制等提出異議。
  3. 本公司得對會員採取警告、功能限制、停止提供服務、註銷會員資格(終止使用契約)等處分。

第17條(使用契約的終止)

  1. 會員可隨時申請終止使用契約(註銷帳號),本公司將依相關法律等規定處理。但透過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訂閱仍有效時,將限制註銷帳號申請,會員可於商店取消訂閱後或訂閱期間屆滿後註銷帳號。註銷帳號不會自動取消商店訂閱。
  2. 會員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等,符合第16條規定時,本公司得終止使用契約。
  3. 使用契約終止完成後,除本公司依相關法令、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保留的資訊外,所有會員資訊將予以刪除。
  4. 儘管有前項規定,本公司依第2項終止使用契約時,得為受理及處理會員異議等目的,在一定期間內保留會員資訊,並於該期間屆滿後刪除。
  5. 會員自申請註銷帳號之日起30日寬限期內再次登入者,註銷申請即撤回並恢復帳號。寬限期屆滿後,帳號及會員資訊將依隱私權政策銷毀,且無法恢復。

第18條(休眠帳號)

  1. 會員超過1年或會員要求的期間未使用服務時,本公司將其帳號轉為休眠狀態,並將該帳號的個人資料與其他會員的個人資料分開保存。
  2. 休眠帳號的登入使用將受到限制,本公司不會利用或提供休眠帳號的個人資料。
  3. 本公司將於第1項預定處理日前30日事先通知會員。帳號轉為休眠狀態後,會員可透過另行驗證程序解除休眠。

第19條(責任限制)

  1. 因天然災害、分散式阻斷服務(DDoS)攻擊、網際網路資料中心(IDC)故障、骨幹電信業者線路故障或相當的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提供服務時,本公司免負服務提供責任。但本公司同時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不在此限。
  2. 因可歸責於會員的事由造成服務使用障礙,本公司不負責任。
  3. 本公司不對會員就服務所刊登的資訊、資料、事實等一切內容的可信度、正確性等負責。
  4. 關於免費服務的使用,除相關法律另有特別規定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5. 本公司不保證會員身分,亦不負賠償會員使用服務時因其他會員而遭受精神損害的責任。
  6. 本公司不對透過服務提供的人工智慧解讀(回答)結果之可信度及正確性等負責,亦不對回覆(回答)結果的正確性或真實性作任何確認或保證。本服務的所有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醫療、心理及精神健康、財務建議或診斷、治療,亦不能取代醫師、心理諮詢師等精神健康專業人員的諮詢或心理治療。但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損害,不在此限。
  7. 會員未能透過服務獲得預期效益時,本公司不負責任;因選擇或使用服務而產生的損害等,本公司免負責任。
  8. 因會員的使用環境、不在本公司管理範圍內的安全問題,或以現有安全技術難以防禦的網路駭客攻擊等,非可歸責於本公司的問題,本公司不負責任。
  9. 會員向他人洩漏或提供自己的個人資料而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但本公司具有故意或過失時,不在此限。
  10. 基於 AI 模型的特性,相同問題亦可能產生不同結果,本公司不保證 AI 結果的正確性或一致性。依此所作決策完全由使用者負責,本公司不對其結果負法律責任。但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損害,不在此限。

第20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本公司與會員間發生的爭議,以大韓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本公司與會員間爭議所涉訴訟,應向韓國《民事訴訟法》所定的管轄法院提起。

第21條(付費服務使用契約的成立)

  1. 於本服務內購買商品(Ping 等)或使用訂閱等付費服務時,會員同意本條款,並使用本公司提供的付款方式購買該服務,即成立使用契約。
  2. 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拒絕會員的購買申請、拒絕契約成立或撤銷契約。
    • 判斷屬於冒用所為的儲值,例如同一 IP 大量付款
    • 購買過程中填寫虛假資訊,或未填寫必填事項
    • 未滿19歲的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提出申請
    • 款項尚未實際支付,或有可能不予支付
    • 會員曾違反本條款
  3. 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暫緩核准,直至原因消除。
    • 服務發生故障
    • 存在使服務難以正常營運的內部情況
  4. 本公司與會員正常締結付費服務使用契約後,將立即提供契約締結內容供會員查閱。
  5. 本公司於服務內使用單一虛擬商品「Ping」作為交易媒介。Ping 為單一使用點數,為依取得方式適用有效期間及退款標準,區分如下。
    • 自然補充 Ping: 隨時間經過,依營運政策訂定的週期及數量,自動補充給所有會員的 Ping。於各會員持有上限內累積,不會於午夜歸零,亦不因未使用而失效。訂閱會員可依方案享有提高持有上限、縮短補充週期等優惠。
    • 付費儲值 Ping: 會員支付款項直接儲值的 Ping。
    • 獎勵 Ping: 本公司因行銷、活動獎勵、邀請好友、觀看廣告等,免費提供給會員的 Ping。
  6. 各類 Ping 的有效期間及失效條件如下。
    • 自然補充 Ping: 於持有上限內隨時間自動補充及累積,無另設到期日。
    • 付費儲值 Ping: 自付款日起5年(60個月)。滿5年後,未使用部分自動失效且不予退款。
    • 獎勵 Ping: 依本公司事先公告的政策辦理,有效期間屆滿後自動失效且不予退款。
  7. 會員同時持有以不同方式取得的 Ping 並使用時,優先依到期日由近至遠扣除有期限的獎勵 Ping,其次為付費儲值 Ping,最後為自然補充 Ping。但依特定內容的性質,本公司得另行限制可使用的 Ping 類型。
  8. 會員註銷帳號時,所持有的自然補充 Ping 及免費取得的獎勵 Ping 立即失效且不予退款。未使用的付費儲值 Ping,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退款政策處理。

第22條(付費服務訂購的撤回)

  1. 會員依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得自收到契約締結內容或取得商品之日起7日內,就付費購買的商品撤回訂購及解除契約。但有下列任一情形時,不得撤回訂購。
    • 會員已使用所購買的商品(Ping)
    • 因會員使用而使商品價值明顯降低
    • 數位內容已開始提供
    • 允許撤回訂購預期將對本公司造成重大損害,且已事先另行告知並取得書面同意
    • 由本公司或第三人免費提供(獎勵 Ping)
  2. 儘管有前項規定,商品內容與標示、廣告不符,或未依契約內容履行時,會員得於商品提供日起3個月內,且自知悉或可得知悉該事實之日起30日內,撤回訂購等。
  3. 會員依第1項或第2項撤回訂購等時,已購買的商品依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返還,本公司亦依該法進行退款程序。
  4. 本條所定撤回訂購等其他事項,依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及處理。
  5. 撤回付費服務訂購或終止契約的過程中,如確認會員故意或過失從事不正當行為,本公司得採取收回免費提供的商品、停用帳號、重設帳號及請求偵查等措施。

第23條(撤回訂購的效力)

  1. 本公司將自使用者表示撤回訂購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原付款方式退款;如無法以相同方式退款,將事先告知。
  2. 依前項撤回訂購時,退款金額按下列方式計算。
    • 本公司得扣除使用者實際使用付費服務的期間或數量所對應的金額後退款。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的事由退款時,應不作扣除而全額退款。
    • 固定期間的訂閱商品於到期前撤回訂購時,僅能辦理一般取消(已付款的計費週期結束後,不再收取額外費用並自動終止)。
  3. 使用者以信用卡或電子支付等方式支付商品等款項時,本公司退款時將立即請求該付款服務業者停止或取消請款。
  4. 應用程式商店付款(應用程式內購)的撤回訂購事項,原則上依該商店規定,並透過該商店處理。

第24條(未成年人等契約的特別規定)

會員依大韓民國法令屬於未成年人等限制行為能力人時,其付費服務使用契約原則上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法定代理人可撤銷會員未經其同意締結的契約。但有下列任一情形時,不得撤銷。

  1. 未成年會員於註冊時填寫虛假的出生年月日,或使用其他詐術使他人相信其已成年(韓國《民法》第17條)
  2. 在法定代理人允許未成年會員處分的財產(零用錢等)範圍內付款(韓國《民法》第7條)
  3. 未成年會員已使用該付費內容(Ping 等)取得服務

第25條(付費服務契約的終止)

  1. 會員或本公司於對方在相當期間內仍未履行付費服務契約約定義務時,得終止該契約。
  2. 會員符合本條款所定拒絕購買的事由時,本公司得立即終止與該會員的付費服務契約。
  3. 會員註銷帳號後,個人資料將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刪除,因此本公司不對已註銷帳號的會員負擔恢復契約內容(含已購買商品及訂閱)等責任。

第26條(付費服務契約責任的限制)

  1. 因天然災害、戰爭、疾病或相當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付費服務契約內容時,本公司免負責任。
  2. 因可歸責於會員的事由,致使無法履行付費服務契約內容時,本公司免負責任。
  3. 會員彼此之間或與第三人之間,因付費服務而發生的爭議,本公司不負責任。但本公司具有故意或過失時,不在此限。

第27條(付費服務的消費者損害賠償及申訴處理)

  1. 因本公司故意或過失,致使會員無法正常使用付費服務等而遭受損害時,本公司將盡力解決,並就相關損害提供適當賠償。
  2. 本公司設有客戶服務窗口(cs@sajuping.ai),以回應消費者就損害賠償、申訴與爭議處理、退款等提出的問題。

第28條(購買價款的支付及繳納)

  1. 內容購買價款的收取及繳納,原則上依會員選擇的付款方式,適用電信業者、應用程式商店等付款服務業者訂定的政策或方式。
  2. 各付款方式的限額,得依本公司、應用程式商店的政策,或大韓民國政府政策及法令設定或調整。
  3. 以外幣支付內容購買價款時,實際請款金額可能因匯率及手續費等,與服務內顯示的價格不同。

第29條(誤繳或溢繳款項的退還)

  1. 發生誤繳或溢繳時,本公司將退還相關款項。但非因本公司故意或過失,而係因會員過失所致時,退款所需的實際費用由會員於合理範圍內負擔。
  2. 透過應用程式付款時,依應用程式商店提供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過程中如有誤繳或溢繳,應向本公司或應用程式商店申請退款。
  3. 因下載應用程式或使用網路服務而產生的通訊費用(通話費、數據傳輸費等),可能不在退款範圍內。
  4. 退款將依使用服務的裝置作業系統,按各應用程式商店業者或本公司的退款政策辦理。
  5. 本公司為處理誤繳或溢繳退款,得透過會員提供的資訊與其聯繫,並要求提供必要資訊。

附則(2026年11月15日修訂)

  1. 本修訂條款的修訂日期為2026年11月15日。
  2. 依第3條第4項,既有會員自各自同意之日起1個月後(該日早於修訂日期者,自修訂日期)適用本修訂條款;在此之前仍適用原條款。